《四个春天》一部很好看的纪录片电影

《四个春天》是一部家庭纪录片。大致记录了一个家庭4年内发生的一些日常琐碎和一些重要节点的事情。本来不想做什么评论,但想了想,还有觉得有一点感想。

第一个感想,最重要的,就是反观这部纪录片,使我们看到怎样做一部观众喜爱看的影片。本片作为一个家庭回忆录,是可以的,但要作为电影,还差很多,尽管这部影片评分很高,也获奖不少。但观感不好。但是下面的反观,并不是针对纪录片,而是针对纪录片来反观电影,这样的视角。

首要的一点,电影不能是日常生活的记录。过去经常讲,艺术来源于生活,但高于生活。如果电影拍成了日常生活的记录,那就没人愿意看了。

第二点,电影要有高潮。电影必须有高潮的原因,是作为一部电影,大致相当于讲述一个故事,那么作为一个故事,必须有高潮,否则,这个故事就不成为故事,就索然寡味。而且,这个高潮还必须精彩才行。

第三点,电影的表演,不能是真正的原生态。必须有形体、神态、表情、语言的表演,表演成功与否的标准,是必须看起来很像是原生态的、自然的,但其实又不是原生态的,这才是表演的最高境界。

第四点,要有曲折的情节和故事,要有冲击力,而不能是家庭录像。这个无需赘言。

第五点,画面要漂亮,灯光要明亮,色彩要绚丽、悦目,道具、陈设、服装要赏心悦目,场景要美丽、大气,而不是随便一个场景就可以。

第六点,配乐要动听、配合默契。没有音乐和配乐的电影,就如同失去了色彩的褪了颜色的衣裳,如同没有盐巴、油和调料的饭菜,白水煮,自然索然寡味。

在批评一些电影叙事平铺直叙、记流水账时,常说:不要把电影拍成纪录片。哦,这个就是纪录片。但纪录片这么拍也不好看。摄影画面、灯光、角度,都原生态。我们看一些有关动物和自然界的纪录片,就好看得很。但是,作为人物记录,作为事件现实记录,怎么能有时间和可能去选择角度、布置灯光,也不能预演和重复拍摄,永远都是“一遍过”,怎么能保证画面的优雅呢?这是一个悖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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